关于中国女子书画会性质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09 10:31 作者:中国女子书画会
近日,有部分会员来电询问本会的机构性质,现统一说明如下:一、中国女子书画会系2015年11月23日由我梦艺术教育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公司制机构,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登记注册,注册号为 “2310761”,总部设立在香港,业务范围为“组织世界华裔女子书画家活动,出画册、办画展,设分会”。2017年2月20日,由香港冯霭荣大律师出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鉴证的律师公证函,证明本会系合法的公司机构。目前,本会已发展为拥有250余名会员,分布在境外8个国家和地区,境内20余个城市,系国际性专业女性书画艺术家服务机构。
二、本会的设立,系受托于部分中国女子书画会民国时期老会员的后裔及中青年女书画家的心愿,旨在传承1934年4月29日在上海成立,因故在1949年中断活动的中国女子书画会的衣钵。由于坚持保留“中国女子书画会”老字号的品牌影响力,受中国内地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在内地民政部门进行社团注册,从而采用公司制形式在香港注册,成为有别于其他艺术组织的公司制艺术机构。
本会 “传承中华优秀书画艺术名粹,服务全球华裔女性书画精英”的宗旨,致力于发扬中国女子书画会的优良传统,推进全世界华裔女性书画艺术家之间的交流,发现和培养新生代女性书画艺术名家、为繁荣和发展中华民族艺术事业贡献力量。
本会虽注册在中国香港,在境内的活动严格遵守中国内地相关法律,按照公司制性质在境内活动,所有的活动均为非营利性。本会所邀请的顾问或其他工作人员均为义务志愿者,从不派发固定薪酬;将所有加盟的境内外华裔女性书画艺术家会员视为公司客户,向其提供服务,努力做到书画会和会员双赢。自成立以来,已成功举办了5次非营利性的全国性女性书画艺术家展会,在国内外美坛形成一定的影响力,让“中国女子书画会”这个珍贵的文化遗产被大众所重新了解,恢复了其原有的艺术地位。
三、2018年8月13日,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国文联主管的国家一级文化艺术组织---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成立了“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中国女子书画会》研究委员会”,宗旨是通过研究1934年在上海成立的中国美术史上第一家女性书画艺术家社团---“中国女子书画会”,使其辉煌的历史能够得以重现。作为一个被美术史专家赞誉为“中国美术史上第一个规模******、艺术水准最高、存续时间最久的女性艺术组织,在中国美术史上拥有不可磨灭的地位”的女性书画家民间社团,有太多的女性艺术精英可被仰慕,有太多的成员精彩故事可被传颂,有太多的公益慈善救助行为可供学习。本会组织了以陈佩秋(已故)、王晓卉、唐秀玲、卢增贤等国内一批女性书画艺术家参与了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中国女子书画会》研究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该研究会同本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也就顺理成章。
四、本会在2019年2月又开始启动了在内地申请社团组织注册登记工作流程,因相关法律政策原因,至今尚在进行中,或许时间漫长,但可以肯定的是,一旦在境内民政部登记注册完成,原在香港登记的公司制“中国女子书画会”将完成历史使命而注销。为避免造成误解,从即日起,凡是在境内的活动,暂停以“中国女子书画会”的名义,而采用“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中国女子书画会》研究委员会”的名义进行。特此说明!
中国女子书画会董事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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